各学习中心:
为规范国家开放大学“一网一平台” 教学、教务数据管理,严防学生敏感信息泄露,落实上级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加强教学、教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》(2026年6月29日印发)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系统权限全流程管控
1.规范岗位权限分配。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配国家开放大学 “一网一平台” 操作权限,在岗在编人员匹配对应工作权限;临时工作人员仅配置临时权限,任务结束后立即回收,严禁超范围赋权。
2.动态调整人员权限。工作人员岗位、职责发生变动的,须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清理、变更、注销;离职、调岗人员账户立即关停,杜绝闲置账户留存系统权限。
3.常态化开展权限清理。每年定期开展账户全面核查,逐一核对人员归属、岗位与系统权限匹配情况,及时清理僵尸账户、可疑闲置账户,形成清理台账留存备查。
二、强化数据保密与日常使用管理
1.全覆盖开展数据安全培训。各学习中心须组织所有可查询、导出、管理学生数据的教职工开展数据保密教育培训,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定责任。严禁通过任何渠道私自对外提供、传播学生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学籍、成绩等敏感信息。
2.规范工作群管理。所有业务工作群实行实名制,群成员昵称统一规范为“XX学习中心+姓名”,群主履行群内信息管理主体责任。
3.严控敏感信息传播渠道。禁止在微信、QQ 等各类工作群发送平台账号密码、含学生隐私信息的表格、文档等涉密敏感材料,不得使用非官方安全渠道传输、存储批量学生数据。
三、规范设立数据安全员,落实专人专管制度
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要求,各学习中心须设立专职数据安全员,实行分类限额管理:负责招生数据安全员不超过2人,负责教务数据安全员不超过2人。安全员须具备良好保密意识与数据处理能力,承担本单位数据保管、提取、分发全流程管理工作。安全员人员发生变动的,须第一时间在国家开放大学“一网一平台”完成信息变更。
四、按时完成安全员申报及材料提交
1.材料填报。各学习中心确定安全员后,完整填写附件1《数据安全员申请表》、附件 2《数据安全员保密承诺书》,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、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2.提交时限:2026 年7月8日前,将附件1和附件2盖章扫描件在“一平台”完成线上提交,招生安全员材料在招生系统上传,教务安全员材料在教务系统上传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分级审核规则:我校负责全市各学习中心安全员申请材料审核,审核通过后统一开通招生、教务数据批量导出及业务操作权限。
五、压实安全监管责任,严肃违规追责
各学习中心为本单位数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,须结合自身办学业务制定内部数据管理细则,细则完成后报送南京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中心备案。我校将定期开展数据权限、数据使用专项督查,同时配合国家开放大学不定期抽查。凡存在违规导出、私自外传、泄露学生数据等行为,将严格依据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、安全员及负责人责任;发生数据泄露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我校,立即采取止损措施,并提交完整事件调查报告。
六、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招生:刘光林 025-82212188
教务:叶明珠 025-82212193
附件:
1.数据安全员申请表(
附件1数据安全员申请表.docx)
2.数据安全员工作保密承诺书(
附件2数据安全员工作保密承诺书.docx)
南京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中心
2026年7月2日

